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于都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集中征缴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缴费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可以开始缴费。以前年度未缴的可以选择年度补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行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1个档次,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对于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给予40元的基本补贴。对于选择3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在基本补贴40元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其中: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的,补贴60元;6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60元基础上增加5元,最多补贴100元(即缴费600元补贴65元,缴费700元补贴70元,依此类推,缴费3000元补贴100元)。由缴费人自行选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2.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
3.农商银行微银行缴费
4.“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缴费
5.二维码缴费




操作流程:城乡居民缴费人用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首页或用支付宝扫描办税服务场所放置的“赣服通”二维码——选择主题服务—全省通办—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刷脸验证后,选择我要缴费——点击“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输入要缴费人员的证件号码、姓名等相关信息,进行申报——点击“去缴款”,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第三方支付——返回缴费结果!
2.其他新参保或断保人员,缴费平台查无数据的城乡居民,携户口本及缴费凭证等资料先到户籍所属地乡镇医保所核实,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通过上述缴费方式缴费。
3.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以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人口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参保,个人不需要缴纳,本人不清楚的可以到乡镇医保所核实。
1.新参保的城乡居民,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到户籍所在乡镇劳保所办理登记(需要补缴以往年度缴费的参保人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照此办理),再通过上述缴费方式缴费;
2.城乡居保缴费人通过上述缴费方式缴费的,不要把应缴的费款存入原扣费帐户。